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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产品条形码的作用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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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产品条形码的作用与意义

作者:邢台春瑞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3 08:21:05

说起商品邢台条码,人们并不陌生。最熟悉的场景莫过于超市收银员结算时会扫描条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扫描条码获取商品信息……这都使得购物和消费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但是,商品条码是否可以作为判断产品质量的依据?能否防伪?答案是否定的。

众所周知,商品条码(简称条码或条形码)是由一条条深色和浅色条形符号及其下方的阿拉伯数字(字母)代码两部分构成的符号构成的。条码符号是将商品的代码“翻译”成宽窄不同的条形码供机器识读,万一遇到条码质量出了问题或被污损,以及扫描器出现故障读取不了条码信息的情况,条码下方的一串数字字符就派上了用场,这些数字可供人们肉眼识别,超市里的收银员可以通过输入数字达到读取数据的目的,读取的这些数字与通过扫描器读取的数据是一致的。

全球统一编码且唯一

条码下边的13位数字代码,是商品在全球通行的唯一的身份证,一个重要属性就是唯一性。按这个属性编制的条码,在全球范围内不重复,对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价格、不同颜色等性质的商品,均应编制不同的代码。否则计算机系统就会把它们视为完全相同的商品,从而造成价格结算及管理上的混乱。对企业来说,只有印制了条码的商品才是行销全球的通行证。

在国际上,商品条码标识系统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统一协调管理,在我国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协调管理。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使产品在全世界都能被扫描和识读,使全球产品和产品信息高效、安全传递,从而为企业带来价值。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可以确保产品身份标识编码在全球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唯一性。在我国,企业可以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厂商识别代码及申办企业的标识代码。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可以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编制全球通用、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

上世纪80、90年代后,条码从最初仅作为商品身份证解决商品的身份识别和零售POS结算,逐渐用于物流、仓储、生产、贸易交易方、位置等编码标识管理,还能承载商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位置等更多附加信息,近年来更在食品安全追溯、产品质量监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移动商务等重点领域得到更深层次的应用。上世纪90年代出现了二维条码,二维码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的二维空间均存储信息,具有信息量大、可靠性高、保密、防伪性强等优点。我国自行设计研发的“汉信码”,是一种全新的二维矩阵码,更适合汉字信息的表示。

不含防伪信息

条码另一个重要属性是无含义性。条码符号通常并不包含商品价格或防伪等信息,如果散装的生鲜食品,如蔬菜、水果、肉类等无法预先包装,不适合印制原印码的商品,需要在超市或卖场现场打印出条码,俗称店内码,这种条码有时包含表示该商品品名及与其重量或价格。如果某些商品贴有追溯码,这种条码便集成了商品品名、价格等信息。

没有价格信息的条码能够作为超市结算的依据,是因为商品代码是进入电脑信息数据库的关键字索引号,据此可以查找该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商、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防伪信息等等,商品条码本身并不包含这类信息。

商品条码的基本功能是用来标识物品,其原理是先给某一物品分配一个代码,然后以条形码的形式将这个代码表示出来附着在物品上,这个物品可以是用来进行交易的一个商品单元,如一瓶啤酒或一箱可乐,也可以是一个物流单元,如一个托盘。

无法判断商品质量

在应用领域,通常所说的条码既包括一维码,也包括二维码和EPC(中文译为产品电子代码)。这些“码”有一个共同的称谓:物品编码。无论哪一种码,本质上都没有判断产品质量和防伪的功能,只能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一些作用。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有关专家认为,尽管用物品编码实现判断产品质量真伪和防伪等作用在技术原理上没有问题,但实现起来成本很大,最终还要由企业和消费者承担。物品编码对物品、资产、法律实体、服务关系的标识作用还有很大的发挥余地,充分发挥物品编码的标识作用,可以为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随着邢台条码技术的发展,手机二维码电子票的应用日益广泛。近日,我公司与本土闸机集成商就为某商业会展在预订门票时就推荐这一应用。而参展市民只需通过手机预订门票获取二维码门票,无须换取纸质门票,即凭电子凭证入场。据介绍,市民通过会展主办方的官方微信购买门票,订单完成后,自助生成二维码电子凭证。入场时,市民将手机上二维码电子凭证在展会门口智能闸机通道上的扫描窗口上刷一下,验证成功,便可进场参观。而二维码电子门票的使用也为主办者的带来以下好处:

(1)无纸门票可以削减成本;(2)由于面向固定用户销售,因此在开展前可以通过微信进行宣传;(3)如果在开展当日发生事故或灾难等可以迅速通知到每个人;(4)由于事先了解到场的用户,便于事后进行问卷调查或传达信息;(5)如果在售票时能获得购卖者的相关信息的话,可对用户进行分析。二维码电子门票在验票时,只需在验票机感应区一扫就可以验证通过,无需人工手撕副券,平均2秒钟便可验一张门票,方便快捷,也降低人力成本。由于二维码电子门票识别的特别要求,并不是所有的条码扫描引擎都可以达到上述要求,但大真经过多方测试验证条码扫描引擎会很容易扫描出在手机屏幕上的条码。

作为手机二维码电子门票识别通道闸机核心部件,条码扫描引擎可在手机电量不足、手机屏贴膜、彩色条码等情况下,轻松读取条码,既提升了客户体验,也加快了客户流通,是国内外闸机生产商放心的条码识别模块选择!

第三十四条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邢台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2.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系统成员。也就是说,只有在已经取得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前提下,才有将其转让的可能,非系统成员不具备从事本违法行为的资格。

3.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是指:系统成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的行为。此类违法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转让自己的厂商识别代码,允许其他主体以自己的厂商识别代码为基础设计和编制商品条码;二是直接转让自己的相应商品条码,也就是允许其他主体直接使用属于自己所有的商品条码。

4.责任形式

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责任形式只有行政责任一种: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

本条行政责任的承担没有区分情节或后果是否严重的情况,也没有可以并处、xx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等自由裁量条款,只要出现了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一律应承担本条规定的行政责任。也就是说,一方面,系统成员须收回自己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不得再允许他人使用,另一方面,通过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所得的违法收入要被没收,并承担3000元的罚款。这种责任在对违法者的行为做出否定性评价的同时,使违法者不能通过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获利,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性规定。

第三十五条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释义】

1.本条是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条码、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2.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为非法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冒充或伪造商品条码的单位和个人。

3.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是指:

1)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包括未经备案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生产者。需要注意的是,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给他人使用的,在按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罚系统成员的同时,对接受并使用转让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主体,以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处理;

2)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

3)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

4.责任形式

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责任形式只有行政责任一种:责令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承担本条法律责任的违法主体须依法申请核准注册(或备案),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不得再使用未经核准注册或者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更不得在商品包装上再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伪造商品条码;同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该视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在30000元以下的范围内给予罚款。

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释义】

1.本条是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2.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包括已注销)、备案或者伪造、冒用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的经销者。

3.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是指: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包括已注销)、备案或者伪造、冒用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的行为。

销售者在经销过程中,商品条码超过使用有效期或被注销的除外。

4.责任形式

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责任形式只有行政责任一种:责令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经销者应停止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包括已注销)、备案或者伪造、冒用的商品条码的商品,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相关供货商信息,经销者或供货商改正后方可销售。同时经销者应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避免再次出现同类行为;另外,经销者还应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视情况所处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等不正当费用的,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

【释义】

1.本条是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不正当费用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2.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不正当费用的销售者。

3.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是指: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不正当费用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须具备以商品条码的名义这一前提条件。如果销售者并未以这一名义为借口,则向供货商收取不正当费用的行为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或由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调整。

4.责任形式

本条规定的责任形式实际上是一种民事责任:供货商依法要求退还。这种责任首先不涉及到行政权力和刑事司法部门的直接干预,供货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销售者提出退还要求;其二,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实际上是在支持合法民事权益的基础上,赋予了供货商自由选择权,供货商可以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也可以出于其他考虑不要求退还相关费用。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弃自己的权利,是法律所不能禁止的。此时进店费等费用的支付视为当事人之间已达成协议。其三,供货商按本办法规定要求销售者退还不正当费用时,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超越法律界限,对销售者提出过高要求。

条形码仓库管理是条形码技术广泛应用和比较成熟的传统领域,不仅适用于商业商品库存管理,而且同样适用于工厂产品和原料库存管理。只有仓库管理(盘存)电子化的实现,才能使产品、原料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仓库管理是动态变化的,通过仓库管理(盘存)电子化系统的建立,管理者可以随时了解每种产品或原料当前在货架上和仓库中的数量及其动态变化,并且定量地分析出各种产品或原料库存、销售、生产情况等信息。管理者通过它,可及时决策进货数量、调整生产,以保持最优库存量,改善库存结构,加速资金周转,实现产品和原料的全面控制和管理。

(一)实施条形码仓库管理(盘存)电子化的特点:

1、实时数据

经济型、易实施的库存管理保持原有物流方式,实现信息流的自动化,即数据采集自动化,即数据采集系统采用条形码自动识别技术作为数据输入手段,在进行每一项产品或原料操作(如到货清点、入库、盘点)的同时,系统自动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并为下一次操作(如财务管理、出库)做好数据准备,无需停顿运行。

2、“零”差错

由于系统几乎免除了物流过程中数据的人工键盘输入,大大减少了库存管理过程中数据输入差错的可能性。

3、省人力,高效率

高速信息流的数据实时性以及科学的决策,使为了保证供应的巨大备用库存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或者成为不必要,即可实现低成本、低库存、高资金周转率、高效益。

立体仓库是现代工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用条形码技术,可以完成仓库货物的导向、定位、人格操作,提高识别速度,减少人为差错,从而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条形码在仓库管理系统中的应用

利用条形码技术,对企业的物流信息进行采集跟踪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针对生产制造业的物流跟踪,满足企业针对仓储运输等信息管理需求。邢台条码的编码和识别技术的应用解决了仓库信息管理中录入和采集数据的“瓶颈”问题,为仓库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1、货物库存管理

仓库管理系统根据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产地、品牌、包装等划分货物品种,并且分配惟一的编码,也就是“货号”。分货号管理货物库存和管理货号的单件集合,并且应用于仓库的各种操作。

2、仓库库位管理

仓库分为若干个库房;每一库房分若干个库位。库房是仓库中独立和封闭存货空间,库房内空间细划为库位,细分能够更加明确定义存货空间。仓库管理系统是按仓库的库位记录仓库货物库存,在产品入库时将库位条形码号与产品条形码号一一对应,在出库时按照库位货物的库存时间可以实现先进先出或批次管理的信息。

3、货物单件管理

采用产品标识条形码记录单件产品所经过的状态产品的跟踪管理。

4、仓库业务管理

包括:出库、入库、盘库、月盘库、移库,不同业务以各自的方式进行,完成仓库的进、销、存管理。

5、更加准确完成仓库出入库

仓库利用条形码采集货物单件信息,处理采集数据,建立仓库的入库、出库、移库、盘库数据。这样,使仓库操作完成更加准确。它能够根据货物单件库存为仓库货物出库提供库位信息,使仓库货物库存更加准确。

(三)条形码在仓储作业中的应用

条形码应用几乎出现在整个仓储配送作业流程中的所有环节,它的应用有利于实现库存管理自动化,合理控制库存量,实现仓库的进货、发货、运输中的装卸自动化管理。条形码作为数据、信息输入的重要手段,具有输入准确、速度快、信息量大的特点。下面我们简要阐述一下条形码在仓储配送管理中的应用情况。

1、订货:无论是企业向供应商订货,还是销售商向企业订货,都可以根据订货簿或货架牌进行订货。不管采用哪种订货方式,都可以用条形码扫描设备将订货簿或货架上的条形码输入。这种条形码包含了商品品名、品牌、产地、规格等信息。然后通过主机,利用网络通知供货商或配送中心自己订货的品种、数量。这种订货方式比传统的手工订货效率高出数倍。

2、收货:当配送中心收到从供应商处发来的商品时,接货员就会在商品包装箱上贴一个条形码,作为该种商品对应仓库内相应货架的记录。同时,对商品外包装上的条形码进行扫描,将信息传到后台管理系统中,并使包装箱条形码与商品条形码形成一一对应。

3、入库:应用条形码进行入库管理,商品到货后,通过条形码输入设备将商品基本信息输入计算机,告诉计算机系统哪种商品要入库,要入多少。计算机系统根据预先确定的入库原则、商品库存数量,确定该种商品的存放位置。然后根据商品的数量发出条形码标签,这种条形码标签包含着该种商品的存放位置信息。然后在货箱上贴上标签,并将其放到输送机上。输送机识别货箱上的条形码后,将货箱放在指定的库位区。

4、摆货:在人工摆货时,搬运工要把收到的货品摆放到仓库的货架上,在搬运商品之前,首先扫描包装箱上的条形码,计算机就会提示工人将商品放到事先分配的货位,搬运工将商品运到指定的货位后,再扫描货位条形码,以确认所找到的货位是否正确。这样,在商品从入库到搬运到货位存放整个过程中,条形码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商品以托盘为单位入库时,把到货清单输入计算机,就会得到按照托盘数发出的条形码标签。将条形码贴于托盘面向叉车的一侧,叉车前面安装有激光扫描器,叉车将托盘提起,并将其放置于计算机所指引的位置上。在各个托盘货位上装有传感器和发射显示装置、红外线发光装置和表明货区的发光图形牌。叉车驾驶员将托盘放置好后,通过叉车上装有的终端装置,将作业完成的信息传送到主计算机。这样,商品的货址就存入计算机中了。

5、补货:查找商品的库存,确定是否需要进货或者货品是否占用太多库存,同样需要利用条形码来实现管理。另外由于商品条形码和货架是一一对应的,也可通过检查货架达到补货的目的。条形码不仅仅在配送中心业务处理中发挥作用,配送中心的数据采集、经营管理同样离不开条形码。通过计算机对条形码的管理,对商品运营、库存数据的采集,可及时了解货架上商品的存量,从而进行合理的库存控制,将商品的库存量降到最低点;也可以做到及时补货,减少由于缺货造成的分店补货不及时,发生销售损失。

由于条形码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和数据的准确性,从而可以做到实时物流跟踪,整个配送中心的运营状况、商品的库存量也会通过计算机及时反映到管理层和决策层。这样就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库存,缩短商品的流转周期。另一方面,由于采用条形码扫描代替原有的人工操作,避免了人为的错误,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减少配送中心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